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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隆市謝姓男子8月,持玩具槍跑到孝三路某超商,恫嚇陳姓女店員說「把錢交出來!」陳員認為對方精神恍惚、態度猶豫,先假裝打開收銀機,在短短不到1秒內「一手交錢、一手奪槍」,檢方將他起訴,基隆法院今天依強盜未遂罪判他1年6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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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姓女店員(右)左手拿著錢假裝交付,右手再迅速搶下謝姓搶匪(左)的玩具手槍,過程短短不到1秒鐘。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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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警調查,謝男(21歲)當天下午先到場觀察,確認四周無人後2點半走進超商,向櫃檯的陳姓女店員謊稱要買菸,突然又從包包亮出1把黑色玩具手槍,還指著陳恫嚇說「把錢拿出來!」

陳女聞到博客來酒味,還發現他不停搔頭、表情呆滯恍神,雖然一開始根本不知道是假槍,仍配合打開收銀機,用左手拿了1張500元、13張100元,及整把零錢總共2000多元現金要給他。

當陳伸出左手準備交付時,右手再迅速伸出,短短不到一秒內抽掉謝手中的玩具槍,再把現金放回收銀櫃;店員「一手交錢、一手奪槍」的舉動讓謝嫌看傻了眼,當逞愣住說不出話,陳女並喝斥他,馬上離開否則就報警。

謝自知理虧,喃喃自語走出店外,幾分鐘後他越想越不對勁,又跑回超商說「至少把槍還給我吧」,剛好施姓店長回來並報警,隨即被警方逮捕送辦。
陳姓女店員(右)左手拿著錢假裝交付,右手再迅速搶下謝姓搶匪(左)的玩具手槍,過程短短不到1秒鐘。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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